申请索取个人资料

  1. 医疗辅助队会按照翻印纪录所需的成本收取费用,并会预先告知你需缴付的费用。
  2. 我们可能需要你提供多一些资料,用来处理你的申请;如未能提供足够资料,申请可能无法处理。
  3. 你提供的资料将用于处理有关你索取个人资料的申请,并可能会送交其他部门 / 机构,作同样用途。
  4. 请将填妥的表格,以邮递、传真〈号码:2715 0245〉或电子邮件〈地址:info@ams.gov.hk〉的方式,交回九龙何文田公主道八十一号医疗辅助队总部办理。

下载索取个人资料申请表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