薪俸与津贴

(一) 队员凡参加训练或在紧急事故期间奉召执勤,或依据总监的要求自愿报到并执行职责的队员,其薪津将按照职阶和下列规定而支付:

  1. i. 就不足8小时的现役服务而言,按适用的时薪额计算的薪酬;
  2. ii. 就8小时或超过8小时的现役服务而言,按适用的日薪额计算的薪酬。

(二) 口粮津贴(即膳食津贴):每名报到执行职务的队员,如值勤八个小时或以上,而该段期间不获供应免费膳食或粮食,则除可领取其本身的薪酬外,还有资格领取每日粮食津贴。